七、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一)01岗位、02岗位:进行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
1.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思想素质、法学知识水平等,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百分制计算。
2.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和岗位匹配能力。
3. 适岗评价:通过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从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适岗成绩×30%
(二)03岗位、04岗位、05岗位:进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及适岗评价。
1.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2. 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左右,语速为90字/分钟,正确率80%以上,根据正确率评分。
3. 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和岗位匹配能力。
4. 适岗评价:通过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从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适岗成绩×30%
以上所有计分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取适岗评价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九、公示、录用及递补
1. 公示。根据考试、适岗评价、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官网及“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江苏大众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 录用。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原签订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 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试用期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69983030
十一、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必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审核及考试阶段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彩色打印,附件4)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异常或“行程码”中带有*号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
十二、其他事宜
1. 体检费用及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 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 应聘者对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 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看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官网及“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江苏大众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本公告解释权归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
点击查看>>>附件1-4
1.2022年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报名表
3.授权委托书
4.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原标题:2022年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zxzx/content/28281f92-a345-43b1-aea7-5fe144f888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