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优秀男青壮年(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经过人民警察院校公安类相关专业学习培训的报考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三)身体健康,体态端正,男身高1.70米以上(女1.62米以上),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
(四)报考B岗位人员要持有C1驾照(有A1、A2、B1驾照者优先),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责任事故记录,无满分再学习记录;
(五)年龄在18-35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严重刑事犯罪;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民法院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
2.资格初审: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3日。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宿豫区法院现场报名(报名时间:9:0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0527-81660011、81660012。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名人员报名时携带:①本人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