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计划考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有报名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
按照录用计划与体能测评人数不高于1: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体能测评范围。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范围。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内容主要包括:4×10米往返跑、1000米、一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体检、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政治考核(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体检、政治考核),其中进入体能测评的笔试人员最后一名若干重分者,加试。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政治考核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重点考核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法警的情形。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测、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从本职位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适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郯城县人民法院。新招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九、待遇保障
法警受聘期间基本工资暂按每月2300元(含“五险”个人部分)标准执行,并落实工资待遇动态增长。工作期间配发服装,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为个人提供劳动技能培训。
十、其他
1、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评、体检入场时,应遵守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等相关证明材料,佩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温,主动扫验“场所码”,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不符合疫情要求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郯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9-7156096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539-7156070
附件:1、《郯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报名登记表》
2、《应聘诚信承诺书》
郯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9月16日
附件【附件1:郯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附件2:应聘诚信承诺书.docx】
原标题:郯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ancheng.gov.cn/info/1032/2167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