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的时间、形式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成绩。
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招考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出具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保留一年的聘用资格,一年内如该岗位出现空缺,可按相应岗位类别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空缺人数,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确定之日起计算)。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含复检费)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选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符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网址:海珠法院官网(http://www.gzhzcourt.gov.cn/),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
七、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待遇标准按广州市相关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人员经费额度内执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后,超过资格审查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资格审查以及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公示内容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海珠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五)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住宿自理;
(六)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
(七)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如采取线下面试的形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 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 考前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 穗康码(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 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 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 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所有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健康绿码,接受体温检测,提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体温≥37.3°C、不能提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如出现其中一种情况不得进入上述程序的线下工作场所。如发现有考生有规避、隐瞒身体状况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自行承担后果,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5330,联系人:马小姐,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005331。
本公告在海珠法院官网(http://www.gzhzcourt.gov.cn/),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发布)。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2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报名表
2、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2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个人信息简介表
3、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9日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2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8603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