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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警察公告(15人)

2022安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警察公告(15人)

摘 要
  • 1 招录人数15人
  • 2 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退役军人证等),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3.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公布内容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且属于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人数开考。

5.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最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退役军人优先;若同是退役军人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终成绩相同,参照第(六)条第2点执行)。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上岗后发现考生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chuzhouzy.chinacourt.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薪酬待遇参照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聘用司法警察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权利。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chuzhouzy.chinacourt.gov.cn),查看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及相关要求。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5.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2023年12月31日前,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察岗位出现人员缺额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七、疫情防控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及面试时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体能测评、面试答题时除外),查验“安康码”、“行程码”均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报名及考试时应自备口罩、全程佩戴,自觉配合体温测量,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格遵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或近 7 天内社会面感染者的乡镇(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人员,不得报名及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当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建议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50-3213584(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察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2安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警察公告(15人)

原标题: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司法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chuzhou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10/id/69492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