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点击确认《2022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需承担一切后果。
(三)速录技能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有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设备及驱动程序)。满分100分。防疫要求同笔试防疫相关要求。速录技能测试后公布成绩。
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速录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在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等环节,发现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文职人员岗位所需要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考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防疫要求同笔试防疫相关要求。
若在面试环节,发现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4∶3∶3的比例折算后计算产生,总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选1:1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全部考试结束后,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c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启动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主要对通过体检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与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c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新聘用的文职人员依法与各院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各项薪酬待遇5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实发2500元左右),具体薪酬标准根据职务等级、工龄、工作业绩以及吉林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最终以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制文职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出差补贴、用餐补助等福利,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权利。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c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有关招聘工作的公告、时间安排、公示名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31-8253767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九、其他事宜
1.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3.本次文职人员招聘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
4.报名缴费后不能变更报考信息,不予退费。
5.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7.招聘工作由我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31-88558729。
附件1:《2022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2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附件3:《2022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3日
原标题:2022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cz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10/id/69530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