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相关资料后,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募的全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30人,不进行笔试,所有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主要测试综合知识。
本次笔试不单独制作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就业见习登记表》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进行笔试和面试环节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只进行面试环节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察及确定见习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见习岗位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均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等方法进行,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见习对象。
七、体检
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见习对象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进入面试环节对象中择优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见习生应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到,签订见习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在进入面试环节对象中择优依次进行递补。
九、就业见习待遇
(一)就业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为每月2500元,并办理每人300元以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见习生应自觉遵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二)见习期满,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
十、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等事宜。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如经现场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因此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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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募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unyi.gov.cn/gzdt/tzgs/202210/t20221028_76939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