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主要根据报考者提交的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面试的名单将在通过珠海人力资源网(网址:)进行公示,并于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者具体考试信息,请留意邮件或短信。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通知。
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经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应对本人证明材料以及在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负责,虚假信息或欺诈、隐瞒真实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准考证》的打印链接届时通过邮件或短信发送,《准考证》请用A4纸打印签名,并粘贴近期一寸彩照,以备考试现场查验(《准考证》打印时间以邮件通知为准)。
七、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长90分钟;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一定比例确定入面试的分数线。
(二)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侧重考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包括对工作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3、报考者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报名邮件中的所有资料(纸质版),其中报名表“本人承诺”一栏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报名资料一经提交,将不予退还。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分数线。
八、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将于体检前被告知指定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递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重点围绕是否存在不得报名情形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网站(网址:)及珠海人力资源网(网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到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已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但自动弃权,或已签约但未按时报到的,均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职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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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