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应考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应考人数不足时,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到低分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者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该分数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方录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1:1比例,按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招聘过程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结果将通过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4、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参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原标题: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