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报考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
位的,根据笔试成绩和计算机录入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3.携带证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进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五)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各项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六)体能测评
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包括: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女子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4往返跑,纵跳摸高。其中,10×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考察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总成绩及体检结果,从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内,参照《定西市聘用制工勤人员(技术)工资标准》初级工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等。
2.所聘人员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3.聘用人员解聘后,不保留聘任期间的待遇,依照合同办理解聘手续。
五、信息发布和咨询电话
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公布成绩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方便联系。
咨询电话:(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社局)
2.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
我市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原标题: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定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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