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符合报名条件对象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10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现场资格审核: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中发现资格不符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对符合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原则上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考察和递补
(一)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二)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六、确定劳务派遣公司
经我院党组研究同意本方案后,由我院政工科和计划财务装备科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劳务派遣公司。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八、用工形式和福利待遇
确定人选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至我院工作,个人薪酬经费7万元左右(含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邵女士 、,手机:。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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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