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工作需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增加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人数
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井冈山市户籍,本人配偶、本人父母、配偶父母系井冈山市户籍或井冈山市行政单位、国有企事业在编在岗人员。
3.年龄18-35周岁(2000年10月15日以前、198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行政处罚;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四楼政工科,联系人:汪启链,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携带下列材料:
(1)身份证(非井冈山市市户籍需提供本人配偶、本人父母、配偶父母系井冈山市户籍或井冈山市行政单位、国有企事业在编在岗人员的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白底免冠两寸证件照2张;
(3)岗位要求的相关经历证明及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如实填写《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3,则相应该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