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一不可。
2、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5,则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从事政府雇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能。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录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体检。本院将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通过的将被我院录用为政府雇员。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经本院党组研究,可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政府雇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执法权。录用后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鼎湖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政府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通知以及考试成绩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及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鼎湖检察”微信公众号,或留意鼎湖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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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