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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人民陪审员选任224人公告

2018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人民陪审员选任224人公告

三水区人民政府 | 2018-10-24
三、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事项。

(二)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由三水区司法局会同区公安机关,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并征求本人意见。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可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三)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意愿确认。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确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在本辖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愿。

(五)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人民法院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为五年。

(八)就职宣誓。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须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三水区司法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宝南大街4号101,联系电话:。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原标题:佛山市三水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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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

2018年10月23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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