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于2018年11月4日(具体测试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由第三方组织实施。辅警岗采取体能测试方式(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非辅警岗采取计算机及公文写作测试方式(听打、看打、文档编辑、公文写作)。
3、面试
2018年11月13日在景洪市人民法院进行。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排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百分制计算。
5、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6、考察
在明确体检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同时积极配合政审考察相关工作。
7、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管理和待遇
1、编外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2、相关待遇。执行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
3、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景洪市人民法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景洪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招聘全程工作人员只通过该电话号码与考生联系。
2、考生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景洪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及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原标题:景洪市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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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