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检察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和汉字速录能力测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上海市检察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的工作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2021年上海市检察院系统辅助文员进入面试和汉字速录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的考生,参加在市检察院统一指导下,各招聘检察院自行组织的面试和测试。
具 体 安 排
一、面试、测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面试、测试开始时间为7月25日(周日),具体时间以面试短信为准,具体地点在考生报考的检察院院内,详见附件1。
二、证件和证明
考生参加面试和测试时,必须带好以下用于防疫防控检查和核验身份、资格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具体如下:
(一)防疫防控检查证明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面试通知短信或邮件;
3、上海“随申码”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14天内未离开上海(当日更新)。自7月11日起,建议非必要不离沪。鉴于疫情散发的不确定性,建议面试前14天内曾离沪的考生进行核酸检测备查;
4、本人确认签字的《上海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参加面试人员防疫承诺书》(附件3),须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
5、一次性医用口罩(建议用一备一)。
以下情形,还需持面试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下简称“核酸检测报告”),作为面试入场凭证:面试当日“随申码”非绿码的;面试前14天内和面试当天出现体温≥37.3℃,或发生其他症状的;7月11日前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返沪(或有旅行史)的。如出现公告中未提及的特殊情况,须出示面试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专用面试场地面试且全程佩戴口罩。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面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或经面试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
(二)资格验证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人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高校集体户口除外);
3、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上海生源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要提供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本人学历电子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见附件2),需要A4清晰打印;
4、2002年(含)后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且已持有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的,必须提供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本人学历电子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2),需要A4清晰打印;
5、海外学历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除上述(4)、(5)项以外,其他无法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应提供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本人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见附件2),需要A4清晰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