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和测试流程
(一)防疫检查
根据目前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工作人员依据《上海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核对考生确认签字的《承诺书》、“随申码”绿码等防疫防控检查证明。经查验,符合规定可参加面试和测试的考生,将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考生进入各招聘检察院后,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核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等资格验证证明,依照招聘简章具体岗位的要求,确认考生的应聘资格。经查验,通过验证的考生,在指定地点等候前往面试考场。
(三)结构化面试
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照随机抽取的序号在面试考场参加面试。面试考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汉字速录能力测试
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工作人员的引导进入测试考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计算机标准键盘(需采用常用的如拼音类、五笔等中文输入法)将指定材料上的字符输入计算机WORD文档,以输入的有效字数(不算错字、不含标点符号)作为依据,由考务人员现场进行成绩评定。每位考生最多可参加3次测试。测试考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注 意 事 项
1、面试通知短信将于近期发至考生报名考试时填写的手机号,考生收到短信后,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回复确认。考生如在7月16日前仍未收到面试通知短信,请及时电话咨询32508151,32511372,咨询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考生应妥善保存面试和测试通知短信,面试时建议本人牢记自己的注册号(个人面试信息详见附件1)。
3、参加面试和测试的考生,应当充分知晓理解《上海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所述内容,并遵照要求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且面试当日应备齐防疫防控检查所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和证明。
4、根据目前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面试当天除查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他环节一般应全程佩戴口罩(以现场工作人员规定为准)。
5、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带齐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及证书原件。
6、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不听从指挥、破坏秩序或影响其他考生面试的,均视作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7、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或在面试当天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本次招聘。
8、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不得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数据传输、无线通信、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
9、面试和测试地点无停车条件。考生自驾或送考、陪考等车辆及陪考人员不能进入考场区域。
10、面试和测试合格考生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查看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和“雇员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和下一阶段的短信通知。
附 件
原标题:2021年上海市检察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和汉字速录能力测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dSbYKG_zg8v4vvb78AA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