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2024)》等相关规定,结合光明区工作实际,现向光明区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事务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专业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事业;
2.律师执业证注册登记地在光明区;
3.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未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及受援人有效投诉;
5.自愿遵守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报名流程
本次招募工作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各律师事务所汇总后集中申报的形式开展(此前已加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的无需再次申报)。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6日18:00止。
(四)报名材料
1.2025年度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需本人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未受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处分等其他事项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交原件);
5.廉洁从业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交原件);
6.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3份及以上本人办理或协助办理的相关案件判决书等材料,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足量提交,可容缺后补);
7.2025年度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集中申报表;
8.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信息汇总表。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1层16-25号),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及可编辑版(Word/Excel格式)文件同步发送至政务邮箱(邮箱地址:sfjflfwzx@szgm.gov.cn)。
二、审核程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通过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报送材料,自愿申请成为光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
(二)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会同光明区律工委对各律师事务所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光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统一备案。
三、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工作内容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职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接受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前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窗口以及法律援助(调解)工作室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工作(公职律师无需参加值班工作;执业未满一年的社会律师无需参加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值班工作);
3.接受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执业未满一年的律师暂不参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
4.积极参与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5.积极撰写经办法援案件典型案例,提交案例的数量不少于本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20%;
6.自觉接受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监督和指导,按规定向光明区法律援助机构反馈工作情况、案件进程并办理结案归档手续。
四、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的情形
(一)在不损害受援人利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可以书面形式申请自愿退出光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可以决定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退出光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2024)》《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规定的;
2.受到受援人、律师协会处分、司法行政部门或其他办案单位有效投诉或处罚的;
3.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迟到、早退或被群众、相关部门反映服务态度问题属实且次数达到三次的;
4.违反法律援助机构相关管理规定或其他给光明区法律援助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
5.其他有必要退出法律援助志愿队伍的情形。
五、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的程序
(一)申请退出的,提交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退出光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申请书》;
(二)违反有关规定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决定退出的,退出决定应及时告知本人及所在单位或律师事务所,并统一备案;
(三)退出人员尚未办结的案件可退回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
六、其他事项
咨询联系人:程先生、熊女士。
咨询电话:0755-88211625。
电子邮箱:sfjflfwzx@szgm.gov.cn。
联系地址: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1层1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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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廉洁从业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5年3月26日
原标题:-光明区司法局关于招募2025年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089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