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精神,根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司规〔2020〕6号)等规定,饶平县司法局决定组建饶平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在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库的执业律师;
(二)执业年限一般要求1年以上;
(三)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有效投诉记录,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公益事业;
(四)具备较强沟通能力、责任心,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值班需着装规范、耐心解答咨询;
(五)不提供食宿,执业机构或经常居住地在饶平县的律师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与值班安排
(一)核心服务内容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热线、窗口);
引导/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初审材料;
承办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值班时间与地点
时间:每周一、三、五值班(8:30-12:00、14:30-17:30)
地点: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饶平县黄冈镇红光市场路口粤东大厦9楼)
三、补贴标准(按地区)
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粤司规〔2021〕3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粤司发〔2024〕91号),补贴标准如有更新的,按标准更新时间同步调整。
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另行补贴。
四、值班律师的管理
(一)报名加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的律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入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
(二)值班律师如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值班律师库的;或者违反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值班纪律,不再符合条件的,将从值班律师库予以移除。值班律师申请退出的,需提前一个星期向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告知并提供书面申请资料。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填写《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报名表》和《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报名汇总表》,连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承诺书等材料,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填报后加盖公章,并注明为值班律师库报名材料,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PDF扫描版和word文档同时发送至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邮箱(rpfy8882686@163.com)。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统筹安排具体值班时间、地点后另行通知值班律师。
六、值班律师要求
(一)值班律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礼貌、热情、耐心,树立良好的法律援助律师形象,自觉遵守法律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服从管理。
(二)值班律师应持律师执业证书,实行挂牌上岗,向当事人表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身份,在接待当事人时,应当现场记录当事人咨询的法律问题和提供的法律解答,解释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对认为初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三)值班律师如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与值班,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
(四)值班律师值班期间接受法律援助处指派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经批准后,可以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到办案单位阅卷了解案情。
七、联系方式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红光市场路口粤东大厦9楼饶平县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768-8882686;
电子邮箱:rpfy88826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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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司法局
2025年6月5日
原标题:饶平县司法局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raoping.gov.cn/zwgk/zwdt/content/post_3949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