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马村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焦作市马村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岗位职责
本次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每月向调委会、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制作调解卷宗,并录入电脑;按要求报送精品案例;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人民调解事业;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5年至2003年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要求。
4.掌握基础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独立完成日常电脑办公操作;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备法学社会学专业教育背景、法律从业经历或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聘人员、政法单位退休干部的应聘人员、具有基层调解工作经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马村区司法局基层股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17:30
3.报名地点:马村区司法局四楼基层股(昌盛路529号)
4.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薄(首页、个人页)、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包含联系方式)、近期1寸彩色蓝底同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2)现场填写《马村区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3)本人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证明;
(4)如有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可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17339187107范女士(请于工作时间致电咨询)
咨询时间:中午 8:30-11:30;下午15:30-17:30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测评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三)组织考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职位适配能力、常用办公软件应用能力等。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成绩,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区司法局对拟聘用人选考察后会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聘任制度,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任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新聘用人员上岗前应经岗前培训,初任培训达标,且试用期综合表现合格的,由其所在调委会发放聘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发放补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为公益服务合同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由其自行通过法定关系享受。
五、薪酬待遇
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每月给予生活补贴,另以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案件补贴。
六、培训与管理
(一)新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二)马村区司法局按照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对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补贴发放和续聘的依据。
七、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整个聘用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过程中无论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由马村区司法局负责实施并解释,未尽事宜由马村区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025年7月29日
原标题:焦作市马村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zmcqzf.gov.cn/2025/07-29/450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