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司法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和记录。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3.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处理和协调组织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工作的疾病。
5.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金华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6.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以上待遇约5万元/年。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等相关材料至477633990@qq.com或金华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西辅楼3号楼507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82337769(工作日)。
三、资格审查
金华市司法局对报名者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面试。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决定录用人员,与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派遣至金华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点击下载>>>
原标题:金华市司法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zjrc.com/#/zxDetail?noticeTypeId=10002¬iceId=40000000000101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