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革吉县人民调解工作,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革吉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符合条件人员。招聘工作由革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革吉县司法局具体实施。
二、岗位计划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擦咔司法所2名、雄巴司法所1名),属聘用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年龄在22周岁至4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年以上调解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者优先录用。
5.革吉县籍未就业大学生,且有调解特长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三)凡有以下情形不予报名
1.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4.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一)承办调处司法行政部门、其他相关单位或派驻机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交办或承办矛盾纠纷。
(二)协助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向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咨询服务。
(三)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开展经常性的人民调解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知识等公共宣传活动。
(五)做好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3500元(含个人缴存“三险”)。
2.正式聘用后待遇=合同工资(4000元)+以案定补补助组成(含个人缴存“三险”)。
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
3.食宿问题。由擦咔司法所协调解决,收费标准按单位干部职工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7日10:30-2025年12月19日18:3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革吉县司法局
3.报名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革吉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政审表;
(2)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照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电子照片。
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政审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二)资格审查
2025年12月22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
3.笔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10:30-12: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主要考察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6.面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12月26日,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由革吉县人社局、司法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7.考试成绩及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两项成绩计算总成绩,由革吉县司法局按从高至低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名,并通知考生。
(四)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填报革吉县司法局提供的《政审表》。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聘名单,并在革吉融媒、法治革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
被补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革吉县司法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
六、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县司法局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革吉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革吉县司法局
联系人:南桑加措 18989079533
邮 箱:algjsfj@163.com
革吉县司法局
2025年12月16日
原标题:革吉县司法局关于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ChUqWAcpoxbeDDSyKsw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