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性质
1. 岗位:专职人民调解员
2. 用工性质: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3. 工作地点:路桥区各司法所、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4. 招聘人数:1名。
二
岗位职责
1. 受理、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物业、劳务、土地等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及时上报重大风险隐患,防范矛盾激化、民转刑风险。
2. 做好调解接待、询问笔录、调解协议制作、案件平台录入、档案整理归档、案件回访,协助当事人办理司法确认相关手续。
3. 落实“调解+普法+援助”,结合个案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
4. 参加业务培训、案例研讨,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
5. 完成区司法局、调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报考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公道正派,有群众微信,热心人民调解事业;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年龄22-40周岁(1986年8月18日-2004年8月18日出生);
4.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历、法律服务从业经历、法律专业背景者优先录用;
5.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二)
不得报考情形
1. 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曾被开除公职;
3. 有吸毒、赌博、寻衅滋事等受过行政处罚记录;
4. 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形。
四
薪酬待遇
按照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
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流程开展,笔试视情况设置。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8:30-12:00,14:30-17:3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报名表(现场领取)、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一寸证件照1张。
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司法局普法与基层工作科501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2582607。
3.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
4. 面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沟通表达、纠纷调处应变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体检、政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参照机关编外人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同步开展政审考察。
6. 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上岗。
六
其他说明
1.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路桥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路桥区司法局
2026年8月17日
原标题:台州市路桥区司法局关于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2Nzc0Mjk0OA==&mid=2247510218&idx=2&sn=f04ee54ce9f8b80453b4e6b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