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2020年1月15日)
政审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20日)
体检合格人员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由卢龙县司法局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用工管理
卢龙县司法局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五、工资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 2380元,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五险”按国家规定分别由个人和单位负担。工作每满一年,月增资50元。
六、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工委托卢龙县敏惠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卢龙县司法局实施全程监督,并负责对招聘工作中申诉、举报和控告的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及应聘人员本人违纪的,取消应聘资格。
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
报名电话: 联系人 :张女士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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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卢龙县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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