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株洲县公证处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1名。
一、单位简介
湖南省株洲县公证处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共计1人。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知识产权专业;
5.通过法律资格考试(司法考试)A证;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法律工作相关经验两年及以上。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9日9:00-2020年2月1日17:00
报名地点
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306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学堂路3号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
(四)报名资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9年通过者携带成绩通知书和申领法律资格证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需有单位公章);
5、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认定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岗位所限年龄、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止,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截止2019年7月31日,通过法律资格考试(司法考试)A证的时间截止到2019届考生领取A证时间。
应聘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六、资格审查和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笔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公证法律知识、民法为重点的法律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区司法局统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月3日-2月4日到区司法局306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均不能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10分钟3道题。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签到时间为当天上午9: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面试的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湖南省株洲县公证处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被聘人员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湖南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区司法局:(咨询电话)
区纪委: (监督电话)
十二、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
2020年1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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