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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建德市司法局招聘专职调解员1人公告

2020浙江建德市司法局招聘专职调解员1人公告

建德人事人才网 | 2020-03-18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1名(派驻建德市人民法院)。

考虑到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网络报名,后续招聘程序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和条件

1.政治合格、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党纪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及不良社会影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3.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5.具有建德市户籍或常住户口;

6.年龄: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

7.学历、户籍、工作经历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

8.在职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证明格式附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近三年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二、用工性质和待遇

专职调解员为辅助性用工,录用后,薪资待遇参照建德市辅助性岗位用工薪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2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形式进行。

有意者可将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电子一寸照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发至邮箱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2020年3月23日—3月24日,司法局组织人员根据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分值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建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加分项:列入综合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有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加4分;

(2)拥有法律行业执业证或法律(法学)专业学历加2分;

(3)在建德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加2分,时间2020年3月15日前;

(4)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加2分。

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加分项。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建德司法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建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由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建德市司法局工作。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短信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3.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如出现本次录用的人员因故在2021年3月31日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可按成绩排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6.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本公告由建德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此次招聘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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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德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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