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合同制职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司法局下属单位辅助类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具备珠海市户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
5.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
6.具有文字、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提交材料:
(1)《珠海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须在“个人承诺”栏签名);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本等复印件(原件备验);
(3)本人近3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如有请提供)。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96号710室,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一定比例择优选择考生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珠海市司法局组织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市司法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招聘岗位适应度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司法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信息报市职员管理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生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①不服从组织安排的;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③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④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⑤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形。
(二)被聘用者由市职员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四、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监督或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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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5日
原标题: 珠海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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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珠海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h-hr.com/adAutoDetail/E50F2352136810D600D48CA9AFEA37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