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岗位涉及刑事执法辅助,要求男性。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丽水市人事考试院()、丽水市司法局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彩色近照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邮箱,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咨询电话:;。
(三)考试
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试。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和笔试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丽水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司法局 机关纪委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处
点击下载>>>
丽水市司法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原标题:丽水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j.lishui.gov.cn/zwgk/gsgg/202006/t20200615_4503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