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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石狮市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11人)

2020福建石狮市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11人)

石狮市人才网 | 2020-11-03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石狮市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5年10月30日至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⑦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学历及其他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2、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4、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条件要求:(1)2020年10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人员;(2)泉州市高校的泉州市外生源和泉州市外高校的泉州生源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泉州的报考人员。

此外,2020年10月3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泉州市户籍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020年11月4日8时至11月10日17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石狮人才网”()中“公开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 (原件扫描),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视同泉州市户籍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如户口簿或居住证;

(5)驾驶证(有驾照者提供);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2)岗位要求的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

(3)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且须注意及时上网查看最新公告。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5、领取准考证方式:进入考试测试人员,在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公示期后,考试前两天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确认,考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