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包括沟通协调能力、岗位胜任能力、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二)考核由西山区司法局领导小组负责。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无递补人员时,取消岗位,不再调剂。
(五)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