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南靖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安置帮教专职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户籍地南靖,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心理学、法学及社会学专业或者已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基础,能熟练操作办公系统。
5、报名者资格条件应符合岗位信息表对应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机关
正在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情形。
5、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南靖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安置帮教专职社工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岗位报名及要求
1.本次招聘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18日下午17:00内登陆中国海峡人才网(zz.hxrc.com)、进入报名系统(ksbm.hxrc.com),进入招聘岗位报名列表并点击应聘岗位进行报名。应聘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版,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国外学历还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16:00,应聘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1年1月21日上午12:00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且进入笔试的应聘者,请于2021年1月25日下午17: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ksbm.hxrc.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错过笔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