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明光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
三、招聘岗位
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5名。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3日以后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处理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3.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解聘的辅助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2021年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于2021年5月14日起在明光市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或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明光市司法局4楼408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2021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0550-8022421、18705508098
3.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21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填写《2021年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5.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司法局负责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