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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滁州凤阳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6人)

2021年安徽滁州凤阳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6人)

凤阳县司法局 | 2021-09-17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凤阳县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原则上应具有招录岗位所在乡镇本地户籍或者父母(配偶)为本乡镇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品行端正;

(三)热爱司法行政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部门的规章制度,服从司法行政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保密职责、接受保密监督;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无纹身);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考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六)年龄计算: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加分条件:

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加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因违反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 月26日— 9月30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凤阳司法局二楼办公室

3、咨询电话:0550-6721701 (报名期间使用)

4、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若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5、应聘人员须填写《凤阳县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6、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8、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