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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滁州明光市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20人)

2021年安徽滁州明光市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20人)

明光市人民政府 | 2021-12-21

根据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明光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

三、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0名(见附件1《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8日以后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处理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3.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解聘的辅助人员;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明光市司法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于2021年12月21日起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明光市司法局4楼402办公室(原明光市爱婴大楼)。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填写《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意见。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6.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明光市司法局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时间到明光市司法局4楼402办公室改报其他岗位。

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8.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9.笔试人员务必于2022年1月4日至1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 8 :00一 11 : 30 ,下午 15 : 00 一 17 : 30 )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10.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