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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东方市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8人)

2021海南东方市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8人)

现根据工作需要,东方市司法局委托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东方市司法局工作。具体招聘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

(二)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海南省东方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7日-2001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发布和网上报名系统(http://hdrl.pzhl.net/index.php)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实时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09:00至2021年12月31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hdrl.pzhl.net/index.php)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时须扫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B):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3)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日期在近6个月内,且须带有二维码验证标识)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不允许拉伸、翻拍,不过度美化,非生活照)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下载附件2,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按手印上传)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

(1)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考生要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jyj/)及报名系统网址:(http://hdrl.pzhl.net/index.php),留意招聘工作动态。

(3)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整个招聘过程请考生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无误、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联系方式有误或个人原因未能接听来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2021年12月31日(报名最后一天)上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因报名材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初审已通过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12月31日下午16:00准时关闭。重新提交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在系统关闭后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改报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规定的时间里没有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追究相应责任。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