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启东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3.具备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等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人数 | 专业 | 备注 |
1 | 局机关
司法辅助岗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1 | 财务财会类 | |
2 | 局机关
社工岗 |
7 | 不限 | 中文文秘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心理学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
3 | 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值班岗 | 1 | 不限 | ||||
4 | 区镇、街道司法专业社工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25 | 不限 |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2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启东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等材料(JPG、JPEG或PDF格式);
上述材料请于4月27日-4月29日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qdsfjzgk@163.com,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报名”,联系电话:0513-83353783。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核酸检测费个人自理。
4.资格初审。启东市司法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减少、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do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告公示,下同)、启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人员于考试当天携带《健康承诺书》、所有报名资料原件、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到考场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参考人员未达考试比例,相应减少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