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关县人民政府马政复〔2022〕144号文件精神,马关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
招聘的公证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不具有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马关县司法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2名,在公证处协助公证员从事有关公证事务。
三、待遇
公证辅助人员薪资待遇:由基础工资30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乡(出差)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下乡(出差)补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乡(出差)的标准计算,绩效工资以完成公证处制定的工作任务考核发放(具体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公证处另行制定)。
四、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证事业。
2.文化程度: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性别:男女不限。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综合素质好,热爱法律服务工作,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法律文书起草能力,有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8.面向全国招聘,户籍不限。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法学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法律职业经历者。
2.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免笔试,以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分取笔试分成绩进入面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患有甲肝、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与境外人员有姻亲关系的。
8.无职业道德,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3.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调整或不听从管理使用单位指令的。
14.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辅助工作、聘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