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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西抚州市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110人)

2022江西抚州市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110人)

江西司法行政 | 2022-06-24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抚州市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具体招录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5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本次考试不收费)

4.开考比例: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3日24:00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考生及时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于7月28日前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1:2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至31日9:00-17:00在抚州市司法局(抚州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大楼1号楼224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