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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金华磐安县人民法院、磐安县司法局增补人民陪审员公告

2022浙江金华磐安县人民法院、磐安县司法局增补人民陪审员公告

磐安县人民政府 | 2022-09-22

因我县部分选任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原因缺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由磐安县司法局会同磐安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发布增补人民陪审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履行正常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它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因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确定人选

今年拟增补人民陪审员员额为31名,其中随机抽选25人,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6人。磐安县司法局会同磐安县人民法院对2018年随机抽选出的候选人库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本人意见,然后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中,随机抽选产生部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同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可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五、公示、任命、宣誓

(一)磐安县司法局会同磐安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后确定的拟任命人选,由磐安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三)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由磐安县人民法院会同磐安县司法局组织就职宣誓仪式。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磐安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9-84508671

磐安县人民法院 磐安县司法局

2022年9月21日

原标题:磐安县人民法院、磐安县司法局增补人民陪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anan.gov.cn/art/2022/9/21/art_1229420627_4017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