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可疑人员的发现与识别
1.可疑人员分类
在逃犯罪嫌疑人;
涉恐、涉爆、涉稳、涉毒、涉拐、涉假、流窜等违法犯罪嫌疑人;
涉嫌参与邪教、恐怖组织、分裂活动等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点人员;
现行作案嫌疑的违法犯罪人员;
DQB推送的预警对象。
2.识别可疑人员的具体方法
受地理环境、地缘关系、历史溯源、经济互补性、人员流动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各局处、各站车查获的违法犯罪人员类型、结构各不相同,其特点多与犯罪人的活动规律相对应。各单位民警在查缉工作中,应因势而为,全方位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工作的度。
1.看体貌特征和衣着服饰
2.看行为举止与眼神
3.看携带物
4.闻气味、听口音
(六)识别违禁物品
为了维护铁路运行安全,铁路部门明令禁止携带及托运以下物品:
1.枪支、械具类
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
其他枪支: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等;
具有攻击性的各类器械、械具:警棍、匕首、带有自锁装置的水果刀、弓、弩等。
锤子、剪子、锯、撬棍等工具。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
弹药:各类炮弹和子弹等;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手雷、手榴弹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以及黑火药、烟火剂、引线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氧气、煤气(瓦斯)等;
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等;
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3.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毒鼠强、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4.腐蚀性物品
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
5.放射性物品
6.传染病病原体
乙肝病毒、病理切片、医疗废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