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行政素质测验》(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综合行政素质测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部队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对象为完成笔试科目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6:1比例以内(含6: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无考生通过审核的职位,该职位取消。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等)及复印件、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在部队服役期间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可在总成绩予以加分(多次立功的,只计一次单项最值,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印证材料(如立功命令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加分申请和印证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隐瞒事实不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九、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