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8贵州贵阳市公安局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10名简章

2018贵州贵阳市公安局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10名简章

十、体检

由于下一环节组织进行的技能测试环节对考生身体素质要求较高,为确保考生身体状况能够达到技能测试要求,避免在训练和测试中发生意外情况,在技能测试前对考生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须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参加面试且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检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进行公布。

十一、技能测试和总成绩计算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承担技能测试的具体工作。参加技能测试考生名单和具体时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测试项目如下:

1、男性:

(1)基础射击

(2)300米特种障碍测试

2、女性:

(1)基础射击

(2)1500米负重跑

考生在测试前,由市公安局组织进行封闭式适应性训练(培训费、食宿费由考生自理),培训前须签订培训协议。适应性训练期间,考生必须遵守培训机构和市公安局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取消其技能测试资格。

未参加技能测试、未全部完成技能测试项目或任一技能测试项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技能测试各项目的测试标准见附件4。

(二)技能测试成绩计算

技能测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单项目最高成绩为100分并按比例折算成技能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男子技能测试成绩=基础射击成绩×20%+300米特种障碍成绩×80%。

女子技能测试成绩=基础射击成绩×20%+1500米负重跑成绩×80%。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0% + 面试成绩×20% + 技能测试成绩×60% + 立功加分。

经资格复审环节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在部队服役期间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其总成绩分别加3分、2分、1分(多次立功的,只计一次单项最值,不累计加分)。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300米特种障碍测试(男性)或1500米负重跑(女性)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十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与计划招录人数等额的比例组织开展。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人民警察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深入考察招录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招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确保其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符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考察中,经审定有"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等资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三、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基础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技能测试、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公安局报省公安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到我市公安机关工作的人民警察需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市公安局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人事处)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监督电话:

(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告知市公安局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等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录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原标题: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