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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考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面试公告

2018国考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面试公告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5)。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七)上述邮寄材料招录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收件单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36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7年3月14日至3月15日,携带上述邮寄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左海大厦。

现场资格复审详细地点、路线交通及乘车方式等(详见附件6)。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面试当天上午9:00开始、上午8:30之前,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福建省团校(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238号)。

面试报到详细地点、路线交通及乘车方式等(详见附件7)。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