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相关信息将于3月19日左右,在“福建国税”微信公众号及福建国税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三)体检
体检于2018年3月2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左海大厦4楼会议室集合,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原标题: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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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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