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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选调执法人员公告(50人)

2020宁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选调执法人员公告(50人)

(三)面试

1.面试前一周将通过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

2.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的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该岗位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入围者到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交通运输厅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由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5.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考察通过人数予以录用。

(七)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宁夏交通运输厅提出意见,公示期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3.被选调人员按规定办理编制、档案移交、工资、户籍转接等相关手续。

(八)相关要求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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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24日

原标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公开选调执法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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