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缓解目前高速交警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根据州委编办《关于同意州公安局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批复(黔南编办复》〔2020〕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州在职在编民警中选调一批民警到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择优;2、双向选择、德才兼备、人岗相适。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大队基层一线执法勤务岗位10名。
三、选调方式和范围
公开选调民警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从全州各县(市)公安局中在职在编且已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民警中选调。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民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全州各县(市)在职在编的民警。2.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岁)。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4.具有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8.通过执法资格考试;9.体能测试合格。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调。参加公开选调由民警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一)组织报名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9:00至11月10日17:00报名程序:①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安内网黔南公安信息网()下载并填写《黔南州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所在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对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把关。②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所在县(市)公安局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现场报送或寄送(以邮戳时间为准)到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政治处进行报名。各县(市)公安局对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推荐,综合考虑各县(市)警力实际情况,其中独山、三都、荔波、平塘、罗甸5个县公安局原则各县按不超过3名的名额进行推荐。(二)资格初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束后,通知本人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视情况通报工作单位。资格审查结束后,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则适当减少计划选调人数。(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执法规范、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卷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9楼政治处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学历学位证书、无违法违纪证明、执法资格考试成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当前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由管理部门审验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对象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2:1以内(含2:1)的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按规定的比例取足人数为止;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对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六)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及时在公安内网黔南公安信息网()公布。(七)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0名(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选调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黔南州公安局党委集体讨论,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员。黔南州公安局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放弃该职位的选调。
(九)公示与调动黔南州公安局党委集体讨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分别在本单位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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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黔南州公安局公开选调交通民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nrc.gz.cn/web/article?aid=1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