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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湘潭县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6人)

2020湖南湘潭县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6人)

湘潭县人民政府 | 2020-11-26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安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60分)以及计算机操作(40分,主要内容为打字、WORD操作、EXCEL操作以及上网操作)。

时间:待定

(四)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湘潭县公安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身份证、警察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反馈给进入面试人员。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2:1,根据考试成绩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湘潭县公安局党委研究报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面试主要测评参考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待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定,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考察时间:待定

(九)公示与调入

根据综合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经湘潭县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人事工作程序,呈报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和上级公安机关,办理调入和录警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公开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选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调组织者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选调公告由湘潭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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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25日

原标题:2020年湘潭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x.gov.cn/6571/6558/content_900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