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其中:考试招聘36名,考核招聘83名。
一、考试招聘
01招聘职位
详见《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考试招聘)》(附件1)。
02招聘对象
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
3.企业单位在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经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被不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到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0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证书;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分别等同中专、高职(大专)、本科学历;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简章当日(2020年12月23日)。
04招聘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2月24日- 12月31日(每天10:00-18:30,北京时间,下同)
2.资格审查: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日(每天10:00-18:30)
3.体能(专业)测试:2021年1月4日-1月5日
4.笔试:2021年1月10日
5.面试:2021年1月15日-1月16日
6.公布总成绩:2021年1月18日
7.体检:2021年1月20日
8.考察:2021年1月23日-1月26日
9.公示:2021年1月27日-2月4日
10.聘用:2021年2月5日后
05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2020年12月24日- 12月31日(每天10:00-18:30),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严格按照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职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网页版)、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以及职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扫描件和照片。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信息经系统通过后不能修改。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在后续环节发现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填报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考生上传的相关印证资料中涉及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涉及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千名大学生进基层”计划统一选派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公安辅警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
--企业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
(1)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日(每天10:00-18:30),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招聘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考生自行填报的加分信息,经审查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予加分。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2)2021年1月2日(10:00—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规定缴费流程(附件4)缴纳报名费15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后续环节费用根据入闱情况另行收取。
3.体能(专业)测试
(1)体能测试
①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
②体能测试时间为2021年1月4日-1月5日,具体测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向考生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③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时到达、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的考生,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④体能测试的标准分别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标准》和《消防员体能训练标准》执行。
⑤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于2021年1月6日18:00前按规定的缴费流程(附件4)缴纳笔试费40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