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9人简章(含警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36人)

2020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9人简章(含警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36人)

昌吉人社资讯 | 2020-12-24

3.面试

(1)面试考点设在各招聘职位所在县(市),由州、县(市)招聘办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4日共同组织实施,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各县(市)招聘办通过电话或短信向考生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同一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一轮加试。

(5)2021年1月18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资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1)2021年1月20日,由各县(市)招聘办组织本县(市)职位入闱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县(市)招聘办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考生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6)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7)。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4)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县(市)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向考生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并保持电话畅通。

5.考察

2021年1月23日-1月26日,各县(市)招聘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入闱考察环节考生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详细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6.公示

2021年1月27日-2月4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州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资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分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图片

三、考生防疫要求

(一)考生参加体能(专业)测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时,须体温正常,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以及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昌吉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招聘。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参加体能(专业)测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时,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有序接受体温测量等相关检测,不得扎堆聚集。招聘各环节,考生须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工作人员指导和安排,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图片

四、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州招聘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资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党建网()-公示公告;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5606

网上缴费技术支持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