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7山东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2017山东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区金盾路1号)150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岗位对开考比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阅卷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因放弃和体能测评未达标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

(一)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经体能测评达标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均为3年,签订合同时应予以明确并按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只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安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下载>>>

东营市公安局

2017年9月29日